美国驻海外使领馆对任何签证的申请,都有绝对的决定权。如果签证申请被领事官以某种理由拒绝,申请人没有正式申诉权和申诉渠道。但申请人被拒绝后,仍有重新申请的权利。美国领事馆官员若拒绝发给签证,一般都会在面谈结束时口头告知拒签的原因,或发给申请人一份预先印好的书面通知,说明拒签的原因,或告诉申请人再次来申请时需要重新提供哪些材料和证据。
拒签原因一:移民倾向问题
如果你收到一份214(b)书面通知,签证官认为你有移民倾向。
有移民倾向是申请人被拒最常见的理由。美国移民与国籍法,要求领事馆假定所有申请人都有移民倾向,并对任何企图去美国作永久居留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予以拒绝。
在面签时,除要准备合情合理的学习计划和毕业后的打算外,向签证官证明本人无移民倾向的最好方法是主动显示本人在国内有牢不可分的“约束力”。
凯信国际签证顾问建议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在国内拥有不动产、汽车等大宗生活资料,或拥有自己的公司等;
2.在国内拥有良好的职业,可请单位开具证明;
3.证明在国内有难以割舍的家庭和社会关系,毕业后将回国团聚。
拒签原因二:经费不够
如果收到的是一份212(a)书面通知,领事官认为你未能证明你在美访问或学习期间,有足够资金维持生活或学习。
通常申请美国留学签证需要提供“足以涵盖学生求学期间所有费用”的资金担保,有相当比例的拒签是由于申请人所提供资金担保不符合相关规定。
美国地域辽阔,众多院校分布各州,一年学费在10000-40000美元不等,而各地的生活费也在6000-10000美元不等。因此,申请人须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确定资金担保的数额,理论上资金担保越充足把握就越大,并且确保资金存期达到6个月以上。
拒签原因三:提供虚假材料
如果收到的是一份221(g)书面通知,就是要求你提交补充材料。
领事官还未对你的签证申请做出最终决定,一般都不视为被拒签。只要重新备齐了所需要的材料,可再次提出申请,其签证申请费不需再次交纳。
对于任何国家的签证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是不可触及的高压线,美国自然也不例外。令人遗憾的是,确有不少学生因为提供虚假材料而遭拒签。一再告诫大家,其实拒签完全可以通过弥补后二签甚至三签通过,可是一旦因提供虚假材料被拒,则几乎断送了签出的可能性。